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白山市工作简报(第5期)
发布时间:2017-08-12 信息来源:白山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
市公安局强化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一是强化工作部署,为整治工作提供强有力保障。副市长、市公安局长裴凯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成立由市公安局副局长郭静海为组长,交警支队、治安支队、经文保支队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结合《白山市2017年环境问题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对“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老旧车和黄标车淘汰工作”、“机动车环保检测工作”、“南北线公路对载重货车限速工作”以及“噪音污染专项整治”等环境问题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全方位部署,提出具体要求和措施。
二是强化深入踏查,突出整治工作针对性。交警部门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系统对全市3652台在用“黄标车”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截至目前,已淘汰黄标车2091辆,淘汰率57.25%。针对其余未到年限报废的黄标车,交警支队现已从年检情况、保险情况、车主信息、轨迹信息进行统计,制定黄标车档案,责任落实到每个领导、每名民警身上;治安部门以市区内主次干道、小街巷、居民区以及城市中心广场等公共场所、党政企事业单位等为重点,对产生噪音等区域进行认真梳理。
三是强化科技应用,提高服务实战能力。交警部门将3652台在用“黄标车”信息全部录入交通指挥平台稽查布控系统,利用平台预警,对闯禁行“黄标车”进行拦截检查3898次,查处“黄标车”闯禁行576件;治安部门利用科技设备建立商业噪声、娱乐场所噪声巡查制和定期排查制,实现对城区噪声进行有效监测、分析、评价,对社会生活噪声监测值高、噪声投诉集中的区域进行及时预警,及时整治。
四是强化路面管控,严查道路整治工作。根据辖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和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需要,经各地政府通告,全市各县(市)区全部设置了“黄标车”禁行限行区域,禁止“黄标车”进入城区主要道路;各级车管所全面强化机动车检验工作,通过加强监督,严格查验“环保检验合格报告单”,坚持无此依据,不予以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核发合格标志,从源头上禁止了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车辆(含黄标车)上路行驶,依照相关规定,决定对南北线公路大型车辆(含货车)进一步严格限速标准,由限速60公里/小时调整到50公里/小时,对小型车辆限速60公里/小时。目前,南北线公路限速公示和标志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
五是强化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治安部门积极沟通市文广新局、市环保局,针对“噪音污染整治”工作明确责任领导与责任部门,联合成立“社会生活噪音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确定目标和整治重点,目前,已开展集中整治行动24次,出动警力700人次,警车140台次,化解纠纷61起,训诫93人、警告30人。
六是强化宣传活动,创造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借助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进行全方位宣传,依托110报警平台以及官方微博进行宣传。争取广大居民对整治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增强单位和个人的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七是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整治有序推进。积极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建立“两周一督查、一月一汇报”制度,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时督促整改;对照日常检查中发现需要整改的清单,逐项督促整改,并落实责任主体,对不予以整改的单位实施通报制度,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得到各单位的高度重视,确保每项工作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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