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8年,临江市依法行政工作在上级党委、政府及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提出的重大部署、重大举措,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履职尽责、积极作为、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有效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情况。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我市充分发挥重点工作任务的牵引突破作用,持续对《纲要》以及我市实施方案部署的任务要求进行台账式管理,形成有计划、有重点、有节奏的工作落实机制。2018年,根据台账要求,抓好相关工作的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已按时完成。一是继续推进行政执法制度改革。深入落实《吉林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的意见》,巩固我市在卫生计生、文化市场、商务、粮食及盐务管理等综合执法领域的改革成果,严格按照中央、省及白山的部署,不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综合改革。二是继续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按照上级部署,我市积极做好国家取消、下放或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工作,认真开展行政审批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公布了《临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本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目录化、制度化管理。三是认真落实“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在工商登记中落实“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实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制定了《临江市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破解了“准入不准营”问题,打造了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2018年,临江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被吉林省人民政府评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1.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的要求,我市深入推进政府管理“瘦身”并做好国家、省及白山取消、下放或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工作。经广泛征求意见及认真梳理,我市重新确认市本级行政许可事项276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6项,合并管理5项。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49项,其中,取消16项,保留33项,清理结果已在临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切实做到优化服务,以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投资活力,全力打造优质高效的审批服务环境。2018年1月18日,我市行政审批局正式成立,实现了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统一管理。
2.大力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我市严格落实国务院、省和白山市政府关于取消、下放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文件精神,全面厘清政府权力底数,对行政权力实行动态管理,在去年公布权力清单的基础上,经过认真的比对、审核与梳理,新承接上级行政权力686项,取消市级行政权力18项,更名市级行政权力7项,合并原市级行政权力14项为5项,现已形成3767项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并向社会公布,为推进政府机构内部优化整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奠定了基础。
3.优化公共服务。严格贯彻落实省、白山市关于推进“只跑一次”改革的决策部署,我市积极探索“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审批服务改革,研发了“临江市行政审批智能化业务系统”,全面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与市邮政局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开展了“报审物料”“审批结果”双向寄送业务,办事群众、企业足不出户即可收到审批文件或许可证件。2018年,我市共办理各类审批事项5110件,按期办结率100%。全部实现“只跑一次”,行政审批效率较改革前提速60%以上,群众满意度始终保持在99.5%以上,多次得到省、市领导的好评。坚决砍掉各类无谓证明事项,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4.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为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行为,达到“抽查一部分、警示一大片、规范全行业”的效果,按照省、白山市 “放管服”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市结合实际,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现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我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的行政执法单位共计20个,均按要求建立了“一单两库”,制定了实施方案、抽查工作细则。抽查计划均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烟草专卖局等部门通过市政府网站将双随机检查结果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为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1.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我市严格执行《吉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及清理相关规定,持续将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作为对各部门依法行政考评的重要内容,不断健全规范性文件审核、报备和监督工作。2018年,临江市共向白山市法制办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规范性文件2件。真正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
2.深入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18年,按照省及白山关于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我市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对12个部门共40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系统性清理。经审核,确需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28件;需要修改的规范性文件2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4件,不再列入规范性文件管理的6件。清理结果已在市政府网站予以公示,通过本次清理,厘清了现有规范性文件的底数,为更有效地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奠定了坚实基础,有效保障了法制的统一。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1.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为确保市政府各项工作始终在法制轨道上运行,我市相继出台了《临江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临江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和报告重大事项实施办法》和《临江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工作规范》,从行政职能划分、科学民主决策程序、监督落实、会议制度、公文审批和议事协调等多方面对行政决策的程序和实体进行规范,确保我市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同时,坚持科学民主决策,有效保证了政府及各部门全面履行政府职责、提高行政职能及管理水平。
2.严控合法性审查关口。我市始终将合法性审查作为防范重大行政决策法律风险的重要关口。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事项,一律不提交会议讨论。除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外,制定规范性文件、签订政府合同也要由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合法性审查范围不断扩大。2018年,市政府本级共审查各类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政府合同120余件,对进一步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1.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继续推进《吉林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的意见》,我市严格按照中央、省及白山的部署,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整合组建临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集中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和市政公用等9方面行政执法权,切实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效率和工作水平。成立临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着力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先后在卫生计生、文化、商务、粮食及盐务管理等领域探索综合执法工作,配齐配强执法人员,有效提高了行政执法效能。
2.深入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2017年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我市深入推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积极总结两年来试点工作经验,通过法制培训、推广典型案例等方式,进一步规范法制审核程序。目前,我市共有29个单位参加本次试点工作,从总体情况来看,行政执法工作趋于规范,经审核案件“零败诉”,法制审核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对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发挥了重要作用。
3.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结合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年检等工作,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对不属于行政执法编制岗位、不参加行政执法培训以及不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或考试未通过的,一律不予发放行政执法证件。2018年,我市调整发放行政执法证件177套,发放年检标志50个,进一步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4.深入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检查工作。2018年,我市加大了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日常监督、半年督导和年底考评力度。通过调研检查、采取面对面交流、逐案点评和会诊等方式,对国土、水利、交通、公安、住建等重点领域的执法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摸底检查,发现问题当面反馈。对各部门普遍存在的多发问题和需要注意事项,采取下发通报的方式进行督促整改,不断完善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1.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完善监督制度,严格按照法制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严格落实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认真做好答辩举证工作,严格落实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积极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持续将行政诉讼败诉情况、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情况纳入绩效考评内容。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对发现的行政违法行政的监督。2018年,市本级政府没有行政败诉案件发生,市本级具体行政行为未被上级行政复议机关撤销及确认违法。
2.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严格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我市印发了《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临江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实施方案的通知 》,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完善平台建设,切实增强公开实效,各部门政务公开能力明显提升。
(七)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情况。
1.继续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执行“大复议改革”, 依法运用调解、和解方式解决纠纷,加大了行政复议纠错和监督力度。积极开展吉林省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应用及管理系统建设工作,实时录入行政复议案审理过程和审理结果,进一步增强了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公开透明度,切实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2018年,我市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件,维持4件,终止1件。经复议后提起行政诉讼1件,初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从今年行政复议案件整体情况来看,案件总数同比去年略有下降,市本级无败诉案件发生。各部门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过程中均能积极履行相应义务,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加强和规范信访工作。我市高度重视信访工作,认真规范信访工作程序,落实工作责任,全市副县级以上领导和各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亲自研究矛盾纠纷的化解和稳控措施,全力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不断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权威地位,切实维护了社会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保障了广大公民的合法权益。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1.坚持领导班子带头学法。我市坚持把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环节来抓,2018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3次,常务会议学法进入了制度化常态化轨道,有效增强了市政府领导运用法治思维破解工作难题的意识,为全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的贯彻落实起到了表率作用。
2.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我市已将宪法、法律和法治政府建设等全面纳入市管干部培训班培训课程,通过规范化、集约化的方式,有效发挥了党校、行政学院等干部教育培训平台的重要作用,全年累计培训370余人。举办了“白山市普法讲师团法治巡讲活动”,累计培训670余人,有效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精心组织了“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在全市13个乡镇(街)70个行政村开展了“法律进乡村”法治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法律法规,达70场次。利用农村普法“四个一”阵地,更新了15个法律图书角,在全市形成了扶正祛邪的良好风气。
(九)健全完善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我市切实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定期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开展调研检查。党政主要负责人模范遵守宪法法律,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与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及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在建设法治政府中的宣传引导和舆论支持作用,累计向省法制办网站报送信息100条、在政府网站及《临江报》刊登法制信息200余条。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18年,我市的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与党的要求、群众期待相比,仍然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
一是个别部门和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仍需加强。二是个别部门法制力量不足、机构设置薄弱、机制运作不顺畅。三是法律宣传工作有待加强,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人民群众知晓度不高。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三、2019年工作打算
(一)继续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实施方案》确定的年度任务。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快建设法治临江的总目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更好地发挥法治在推动临江转型发展中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
(二)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2018年行政执法检查情况开展“回头看”。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核及清理机制,实现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的动态化管理。
(三)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在做好法制审核试点工作的同时,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
(四)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只跑一次”改革,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全面推进政府自身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促进体制机制创新,让服务零距离、服务高质量、服务更高效,助力新时代临江转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