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鸭绿江大街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公示
临江市鸭绿江大街南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有关规定,广泛征求地块周边利害关系人、社会各界及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在修改完善后报临江市人民政府审批。
公示时间: 2022年4月20日
公示期限: 30天(不含法定节假日)
公示网站: 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njiang.gov.cn)与现场同时公示
公众参与意见收集途径:
1.联系电话:0439-5262226
2.传真电话:0439-5223232
3.电子邮箱:ljskjghk@163.com
4.联系地址:临江大街613号(市自然资源局二楼空间规划科)
临江市自然资源局
公示的主要内容
一、规划范围
规划用地位于临江市新市街道,规划范围东起头道沟河河口,西至干沟子沟口;南起鸭绿江,北至鸭绿江大街。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5.8521公顷。
二、原控规调整情况
将原控规公园绿地A-1、A-3、A-4三个地块用地布局调整为A-1、A-3两个地块,调整后的A-1地块为人工牧草地、A-3地块为公园绿地。A-1地块位于临江中朝国际大桥东侧100米范围内,属于特别用途区,原则上禁止任何城镇集中建设行为,实施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原则上不得新增除市政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生态修复工程,必要的配套及游憩设施外的其他城镇建设用地。原控规公园绿地总用地面积为68488.7㎡,调整后控规公园绿地总用地面积为63695.86㎡。
三、新规划地块情况
规划公园绿地B-1地块、人工牧草地B-2地块、城镇道路用地B-3、B-4地块。B-2地块位于临江中朝国际大桥西侧100米范围内,属于特别用途区,原则上禁止任何城镇集中建设行为,实施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原则上不得新增除市政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生态修复工程,必要的配套及游憩设施外的其他城镇建设用地。
四、用地指标
本规划涉及的土地使用分类和代号均采用《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51号》(详见下表)。
调整后规划用地指标一览表

五、用地布局
1.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用地面积18015.6平方米,容积率≤2.4,建筑密度≤20%,绿地率≥35%,建筑限高≤54米。
2.公园绿地:
用地面积102365.64平方米,容积率≤0.1,建筑密度≤10%,绿地率≥70%,建筑限高≤15米。
3.城镇道路用地:
用地面积19075.92平方米。
4.人工牧草地
用地面积19063.96平方米。
六、附图
1、区位分析图

2、用地布局规划图


3、规划图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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