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人民政府项目建设用地预公告
经临江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临江市桦树镇小营子村集体土地作为临江市人民政府项目建设用地,拟征地面积87.716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有关规定,拟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临江市人民政府项目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四至:桦树镇小营子村东至砬子头,西至老学校,南至库区水泥路,北至林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必须保持土地现状,不得擅自改变原地貌,搭建临时建筑物。严禁签订新的林地承包合同、土地转包合同等,停止一切新的审批手续,停止一切新的生产经营活动。在以上范围确需新建房屋(永久或临时建筑物),改变现有土地、耕地用途,改变原种植品种、种类的,需事先向桦树镇人民政府确认是否在项目占地范围内,如出现抢栽、抢种、抢建等现象,根据有关规定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临江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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