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编号2025022号
依据(2025)吉7601执7号临江林区基层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落于临江市工农街-010101,面积56.09㎡的不动产归肖培祥(220604********2512)、马士香(220604********2526)所有。原产权人肖增英(220604********2528)所持有的,产权证号为(20230005770)的不动产权所有权证,未送回,现予以公告作废。我中心将依据(2025)吉7601执7号临江林区基层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为肖培祥、马士香办理不动产登记并发放不动产所有权证。
声明人:临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20日
初审:孟凡琪 复审:杜泉亦 终审:王家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