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编号2025041号
现有产权人孙洪(红)霞(220604********0020),所持有的坐落于临江市新市街(鸭大线临江站),建筑面积56.4㎡,编号(0099404)和坐落于临江市新市街(鸭大线临江站),建筑面积36㎡,编号(0090819)的铁路用地使用证,因保管不善丢失,现该两处房屋已拆迁安置,安置不动产位于临江市俪景新城小区12号楼-060101、060102。现予以公告0099404、0090819号铁路用地使用证作废。我中心将注销该产权证书,并为孙洪霞办理安置后房屋的不动产登记。
声明人:孙洪霞
临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12日
初审:孟凡琪 复审:杜泉亦 终审:王家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