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编号2026016号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临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江市政务大厅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439-6131330
公告单位:临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3月23日
初审:孟凡琪 复审:杜泉亦 终审:王家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