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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江市2017年农村厕所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江市人民政府    信息来源:发布时间:2017-09-06责任编辑:   收藏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临政办发〔2017120 

    

    

  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江市2017年农村厕所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各相关部门: 

  《临江市2017年农村厕所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96 

 

  临江市2017年农村厕所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要来个厕所革命,让农村群众用上卫生的厕所》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改善农村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农村厕所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6]60号)文件以及《2017年吉林省农村厕所改造产品及设施有关技术要求的通知》(吉建联发[2017]14号)文件相关要求,对全市农村进行厕所改造,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改造范围 

  农村厕所改造范围是全市所有乡镇适合改造条件的农户。 

  二、任务分解 

  2017年,省政府下达给我市农村厕所改造任务共700户。市政府安排桦树镇、花山镇、苇沙河镇、闹枝镇、四道沟镇、六道沟镇、蚂蚁河乡各100户。重点选择各乡镇所辖区农民积极性高、村屯组织能力强和农户自愿改厕比例大的村屯,特别是积极支持危房改造的农户先行实施,并围绕重点进行任务分解。2017年度农村厕所改造工作要求2017831日前必须开工,20171031日前必须完工。201711月上旬各乡镇自行整理档案资料,201711月中下旬市住建局组织财政、审计、环保、农牧等相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发放改厕资金。 

  三、改厕原则 

  农村厕所改造遵循不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能过冬、造价不高、维护方便、群众能接受这五个原则,让农户能用上室内的环保厕所。 

  四、资金筹集和使用 

  (一)资金筹集。农村厕所改造补助资金采取省级补助一部分,市级财政配套一部分,农户自筹一部分解决。市级配套资金和项目管理工作经费等要纳入市与乡镇财政预算。 

  (二)资金使用。市财政局按照年度改厕数量将厕所改造所需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农村经济管理站,专款专用。经验收合格后,由农村经济管理站按照村完成数量将补助资金拨付到村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落实代发。 

  五、补助对象与补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农村厕所改造补助对象是具有农村户口、所居住房屋符合改厕条件并按照改厕标准实施改厕的农户。 

  (二)补助标准。2017年农村厕所改造补助资金平均每户4500元,其中,省级财政按照每户40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市级财政按照平均每户5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农户自行选择改造模式和标准,超出补助资金的部分,由农户自行承担。 

  六、基本要求 

  (一)改厕规划。各乡镇要根据本地实际和目标任务,科学合理制定改厕规划,明确年度目标、改造范围、改厕技术、资金使用机制、运行维护形式、建设时序、实施措施等。各乡镇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并明确一名具体负责工作人员以便联系。 

  (二)改造方式。选择源分离式环保厕所、三格生物处理、四格生物处理、一体化生物处理等技术,采用试点推进和整村推进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改造。对于严重缺水地区和给排水条件差的村庄,可先期采用生物处理技术(源分离式环保厕所)对厕所进行改造,待条件成熟后再进行生活污水处理。严禁直接使用渗井下渗的方式对粪便和处理物进行存储排放。 

  (三)操作方式及产品要求。首先由乡镇按照《吉林省农村厕所改造及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导则》的要求,确定参与的改造企业。再由农户自愿选择改造企业及产品进行厕所改造,最后经村民委员会统一组织,在村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下,由村民代表与改造企业签订购买及安装合同。 

  1、改厕企业必须严格按照《2017年吉林省农村厕所改造产品及设施有关技术要求的通知》(吉建联发[2017]14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并加强质量监督和监理工作,工程施工过程中全程必须有有资质的施工监理监督签字。 

  2、改造企业产品质量合格证、使用管线材料合格证、坐便器合格证必须齐全,改厕企业要向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送检并出具相应检测合格证。 

  3、各乡镇改厕负责工作人员必须到合作改厕企业现场考察生产情况及质量保证体系,并留有影像资料。 

  (四)改造标准。严格按照《吉林省农村厕所改造建设标准》(吉农居[2016]11号)《2017年吉林省农村厕所改造产品及设施有关技术要求的通知》(吉建联发[2017]14号)文件实施农村厕所改造。室内厕所改造完成后,室外旱厕须予以拆除。 

  七、规范项目管理 

  (一)质量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农村改厕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切实把加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贯穿于建设的全过程,市农村厕所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和乡镇要加强对改厕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制,并按照省里统一制定的验收标准与改厕项目进行验收。施工企业要严格按照《吉林省农村厕所改造及生活污处理技术导则》和《吉林省农村厕所改造建设标准》的要求进行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确保农厕改造后不渗、不漏、不冻,达到无害化标准。并按照谁施工、谁负责,谁安装、谁负责的原则、由企业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寿命符合标准要求。采购的卫生洁具、处理设备必须具备产品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确保质量合格、保证规定的使用年限。 

  (二)完善档案统计制度。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狠抓项目进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目标任务,建立改厕农户档案,并根据改造进度完善改厕农户档案,及时录入省住建厅的电子信息管理系统,对改造进度实行定期汇报制度。 

  (三)项目验收。项目验收严格按照《吉林省农村厕所改造建设标准》(吉农居[2016]11号)文件要求执行。验收工作由乡镇组织村两委会配合上级部门验收工作,市农村厕所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采取抽查验收方式,抽查比例不低于30% 

  (四)建立管维机制。农村改厕三分建、七分管,维护管理是保证改厕效益的关键,要防止重建设、轻管理,重使用、轻维护的倾向。各乡、镇要积极探索,鼓励企业或个人出资进行改厕后检查维修、定期收运、粪渣资源利用等后续工作,建立起管收用并重、责权利一致的后期运营维护长效管理机制。 

  1、三格生物、四格生物处理粪渣抽取由市政府配备必要设备,村委会负责抽取。 

  2、源分离室内卫生厕所由政府购买菌料,村委会指导使用人定期更换。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农村改厕工作,将其纳入绩效考核,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统筹安排人员和财力,加强督导,确保落到实处。市政府成立农村厕所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各乡镇也要成立农村厕所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农村改厕工作的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能分工各负其责,互相配合,协力推进。 

  (二)落实工作责任。市农村改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改厕规划和实施方案,落实建设资金,承担工程质量管理、竣工验收等职责;市相关部门负责做好改厕工作的政策制定、业务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评估;乡镇具体组织实施辖区内农村改厕工作,负责日常施工管理;村民委员会要配合企业做好施工图方案的编制,并加强宣传引导,组织村民出工出劳配合施工。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台、网站、报纸等媒体,通过印发宣传画(册)、张贴标语、办黑板报、编发微信等方式,开展改厕科普知识宣传,让广大农民群众了解改厕是改善生活环境、促进身体健康的好事、实事。要组织发动改厕技术人员、乡镇和村组干部进村入户、上门宣传,切实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以群众身边改厕成功实例打消疑虑,让群众接受改厕、支持改厕、自觉参与改厕,增强群众改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建立监督考评机制。市农村厕所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大农村改厕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围绕长效机制建立、资金保障、工作进度、施工组织管理、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督查,并通过随机抽查、追踪问效等方式,对各乡镇的年度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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