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政务大厅(服务中心)加快“只跑一次”改革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临政办发〔2018〕56号
临政办发〔2018〕56号
各乡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全市政务大厅(服务中心)加快“只跑一次”改革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全市政务大厅(服务中心)加快“只跑一次”改革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方案
全市政务大厅(服务中心)加快“只跑一次”改革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白山市政务大厅(服务中心)加快“只跑一次”改革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白山政办函〔2018〕33号)和《临江市全面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发〔2018〕5号)要求,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方便企业和群众创业办事,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的需求出发,从与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关系最紧密的领域和事项做起,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思路,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提高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效率,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使群众和企业获得感明显增强、政府办事效率明显提升、发展环境明显改善。
二、基本原则
──集中推进,重点突破。充分发挥政务服务中心及分厅作用,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就业、交警、社保、医保、税务、出入境、公积金等各分厅同步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在重点领域率先突破,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全局发展。
──全面梳理,分步实施。按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的需求出发,全面梳理群众和企业到政府部门办事事项,制定清单,按照“先易后难、先分后总、分步实施”的步骤,因事制宜、分类管理,对各类办事事项分别提出具体要求,分批公布办事事项清单。
──创新方式,提升服务。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审批服务模式,推动实体大厅与网上大厅融合发展,不断优化办事流程,推动简易事项现场办结或网上办理,复杂事项“化繁为简”,提高“即来即办”事项比例,便民服务事项就近办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和企业“少跑腿”。
──服务延伸,县、乡镇(街)、村(社区)联动。转变服务方式,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分类指导,大力推进便民服务事项向乡镇(街)和村(社区)延伸,强化基础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让“办事窗口”设在老百姓的家门口,努力让群众办事“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三、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服务对象的角度重新谋划、推动工作,以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只进一扇门”、“只跑一次”为目标,全面推行服务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打造政务服务“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新模式,全面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努力将我市打造成为全省办事效率最高、政务服务环境最优、办事群众最满意的地区。
四、主要任务
(一)综合设置服务窗口。
在现有政务服务中心和就业、交警、社保、医保、税务、出入境、公积金等分厅窗口进行整合,设置投资项目审批、商事登记、社会事务、公安和其他服务等综合受理窗口,各分厅分别设置综合窗口,打破现行各部门单独设立窗口的受理审批模式。按“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流程,设置前台受理区、后台审批区、公共事务区等区域。对办理量大、办事频率高的即办事项,可以保留“即来即办”服务窗口。
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人社局、国土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社保局、国税局、地税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前。
(二)加快推进“三集中六到位”。
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三集中六到位”是前提和条件。即:审批事项向一个科室集中、审批科室向大厅集中、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向网上集中;审批事项进厅到位、机构整合到位、人员配备到位、授权到位、监管到位、网上办理到位。
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
责任部门:市政府办、编办、法制办、各相关审批服务部门
完成时限:2018年
(三)全面梳理和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按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的需求出发,明确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扶贫脱贫等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重点是各部门和单位服务自然人和法人、民生保障类的公共服务事项,特别是高频事项。要对所有公共服务事项逐项编制办事指南,列明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并细化到每个环节。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等需通过政府网站、宣传手册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做到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和各分厅办理,力争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大厅之外无审批,服务事项应进则进。
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前。
(四)简化优化办事流程。
1.对于简单的办理事项,全面推行“即来即办”,现场办结。
2.对于复杂的办理事项,一律简化办事流程,推进更多复杂事项实现“即来即办”,采取“网上受理+现场办结”和“现场受理+通知取件”等模式,实现让群众和企业少跑路。
3.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关联办理事项,推行“一窗制”服务,将受理和审批相分离,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方式,依托市政务服务网站进行资料共享和传送。网络暂不能传送的,采用人工送达。
4.对于投资项目的立项、规划、用地、施工许可等审批环节,由领办代办中心(重大项目直通车)负责协调,市发改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分别牵头,形成各审批部门协同审批和互动配合工作机制,包括并联审批、多图联审、多评合一、联合踏勘、联合验收等,实行全程跟踪服务。
责任部门:市行政审批局、发改局、国土局、住建局。
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前。
(五)完善相关制度建设。
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各分厅在原有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各种工作规范和制度的基础上,要制定完善《“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规范审批服务标准,提升审批服务效率。
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人社局、国土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社保局、国税局、地税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分厅。
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前。
(六)健全服务体系。
逐步加强完善乡镇(街)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建设,依托政务服务网和“行政审批局智能化业务系统”,加快推进基层“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探索建立“乡镇(街)、村(社区)前台综合受理,县、乡镇(街)后台分类办理,乡镇(街)、村(社区)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流程,推动市、乡镇(街)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式受理,统一平台共享、全程效能监察”,实现地区范围内政务服务事项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市编办、行政审批局。
完成时限:2018年11月底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是政府自身革命的再深化再推进,是深化 “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对提高政府办事效率、优化发展环境具有重大意义。各乡镇(街)、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对照改革任务目标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工作进度和改革质量。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本系统工作督促指导和业务培训,及时解决研究改革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强化监督问责。
各乡镇(街),各部门要细化分解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改革目标责任制。市政府“只跑一次”改革领导小组将定期调度、通报改革进度,开展专项督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明显落后的乡镇(街)和部门,将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大宣传引导。
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媒体广泛宣传“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