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全市“一村一辅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政办发〔2019〕20号
临政办发〔2019〕20号
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全市“一村一辅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直各相关部门:
《加强全市“一村一辅警”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加强全市“一村一辅警”建设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市农村社会治理,巩固基层政权,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全面提升农村社会治安管控能力,推进“平安临江”建设,根据省政府《关于全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61号)和《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一村一辅警”建设工作意见》(白山政发[2019]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维稳和扫黑除恶工作实际,全面推行每个建制村招录配备一名辅警,并由其兼任村治保主任(即“一村一辅警”)工作,逐步推进农村治保主任专职化,确保我市扫黑除恶和脱贫攻坚取得胜利,根据市政府常务会决议,特制定本方案,请各乡镇(街)、各相关部门按照方案要求,积极配合市公安局抓好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补齐农村治安防控短板,夯实农村治安防控基础,推动形成“党委政府领导、公安机关主导、相关部门共建”的农村警务新格局,提高农村社会治理能力,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平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平安临江”“最稳定边境城市”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照“人员到位、保障有力、机制健全、管理规范、注重实效”的要求,全面推进“一村一辅警”建设,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一)人员配备到位。2019年4月中旬前,全市所有建制村均配备1名专职驻村辅警,并兼任村治保主任;
(二)保障工作有力。驻村辅警的工资及日常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驻村辅警要保持相对稳定,其工资待遇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鉴于驻村辅警不同于城市辅警,主要在村内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应正常享受村干部相关社会保障待遇;
(三)工作机制健全。明确驻村辅警职责任务,建立健全驻村辅警招聘、培训、管理、考核、奖励、监督、退出等工作机制;
(四)运行管理规范。驻村辅警在当地派出所和包村民警的指导下全面履行职责,推动农村警务前移,做到治安防范入户、信息采集入户、矛盾化解入户、法制宣传入户、服务群众入户。
三、工作内容
(一)配备形式。按照“政府出资聘用、公安管理使用”的原则,由公安机关统一招聘、管理、使用驻村辅警。以建制村为单位,每村配备一名专职驻村辅警。按照“人员本地化”要求组织招聘,已经由村民委员会委员任专职治保主任的行政村,且治保主任符合驻村辅警条件的,履行有关招聘程序聘为驻村辅警;原属综治协管员、护边员并为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且符合驻村辅警条件的,履行有关招聘程序聘为驻村辅警;由市公安局招录的辅警,应当由相关部门配合,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村委会补选担任专职治保主任。
(二)经费保障。市财政局应足额保障驻村辅警经费(含人员工资、服装经费、工作经费、办公经费、保险经费等)。“一村一辅警”各项经费从公安罚没款项出,辅警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或抵顶。
驻村警务室一般设在村民委员会办公服务场所,有单独或相对独立的办公场地,悬挂规范统一的标识标牌,设置必要的安防设施,配备办公桌椅、档案柜等必要办公设施以及必要的警械、防护、交通等装备。
(三)岗位职责。驻村辅警在公安派出所、村“两委”和包村民警领导、指导和监督下,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协助包村民警开展本村的治安巡逻,维护治安秩序,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
2.协助盘查、堵控、监控、看管违法犯罪嫌疑人;
3.协助维护案(事)件现场秩序,保护现场,抢救伤员;
4.协助包村民警检查发现本村的治安防范隐患和漏洞,提示有关单位、居民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消除治安、消防隐患;
5.协助包村民警稳控涉稳重点人员、协助管理重点人口、流动人口;
6.收集社情民意,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7.在包村民警指导下开展各项警务基础信息的采集和录入;
8.开展法制和安全防范宣传;
9.协助疏导交通、劝阻、纠正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采集交通违法信息;
10.完成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监管考核。市公安局及辖区派出所要具体组织负责驻村辅警的日常管理,运用信息化等手段,建立健全驻村辅警工作机制,科学考核工作绩效,严格实行绩效与待遇挂钩,确保队伍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作用。
1.市公安局设立专门机构,自上而下建立信息管理系统,负责驻村辅警的日常管理工作;属地派出所具体负责驻村辅警的管理、使用、教育、考核。村“两委”要全力支持驻村辅警开展工作,并对驻村辅警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
2.依据工作年限、工作能力、工作绩效,对驻村辅警实行岗位管理,建立考核激励机制。
3.对驻村辅警开展试用期考核、日常考核和年底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并作为聘用、奖惩、培训、薪酬分配的依据和参考。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日常考核不合格的要开展培训,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4.驻村辅警统一着装、持证上岗,佩戴辅警编号。
5.根据工作需要,驻村辅警可以配备必要的执勤及安全防护装备。
6.建立健全相配套评先评优、考核奖励、依法维权、劳动保障、走访慰问等制度。
7.建立健全投诉受理和反馈机制,依法依规处理针对驻村辅警的群众投诉和反映的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驻村辅警建设领导小组,副市长王喜成任组长,领导小组要定期向市政府汇报专职驻村辅警建设的工作进展和存在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负责驻村辅警建设的日常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各相关部门要把驻村辅警建设作为加强农村社会治理,夯实基层政权的创新举措,提高站位,加强协助,形成合力。要定期督导检查,通报建设进展情况,确保驻村辅警招聘到位、管理到位、保障到位。
(三)加强考核督导。市公安局牵头每月通报各乡镇(街)、各相关部门“一村一辅警”建设进展情况,适时组织专项检查,推动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