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江市客运站高质量转型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24〕2号 )
各乡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临江市客运站高质量转型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江市客运站高质量转型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交通强国建设纲要》精神,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汽车客运站高质量转型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23〕36号)要求,稳步推动我市客运站高质量转型,更好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优化客运站布局、打造综合服务平台、调整经营结构、拓展服务功能、综合开发利用、明确公益属性,推动客运站高质量转型发展,逐步形成“站车企”“客货邮”“站商运”等多元发展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推动、政策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拓展服务、综合开发”的原则,强化政府统筹推动,部门协调配合和政策支撑保障。发挥客运站企业主体作用,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创造力,在满足道路客运功能的基础上拓展经营,实施综合开发,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目标。到“十四五”末,二级客运站转型升级为集客运服务、旅游服务、物流服务、商业服务等多元经营的道路运输综合服务平台,乡镇客运站转型升级为集客运服务、充电服务、物流服务、邮政服务等综合服务中心。客运站经营模式由传统服务型向“公益型+服务型”转变,实现客运站健康稳定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调整客运站结构布局
1. 结合城市空间结构、人口分布以及客流流向特点,科学调整客运站结构布局。以临江市口岸客运总站为中心,乡镇客运站为节点,换乘中心和水闸物流园区为枢纽,构建全市客货运线路网络体系。(市交通运输局、各乡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在保障旅客出行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支持客运站按需调降等级,合理设置售检票、候车、安检、发车等功能服务区规模,降低设备和人员成本。(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3. 鼓励客运站在火车站、学校、医院、商超、住宅小区、旅游景区等客流集中地设立停靠点,从大站集散向多点串联转变,打通“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适应乘客高质量高标准要求,满足群众出行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 新建等级客运基础设施应具备客运、旅游、物流、商业等多元服务功能,并与火车站、高速公路、城际公交、巡游出租车等实现综合换乘,避免新建功能单一的客运站。(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客运站与运力资源协作
5. 鼓励通过站运协作,资源重组等方式,对客运站场地、设备设施等资源进行优化整合,推动客运站与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公交公司等企业协作运营,实现“场地服务+客流资源”互补,共同提高运营服务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6. 充分利用水闸物流园区物流分拣功能区场地,整合全市快递物流资源,支持客运站购买全自动分拣设备和运输车辆,拓展仓储、分拣、配送等货运物流功能,合理设计客货流线,精准实施分区管理,实现安全有序运营,促进“客货邮”融合发展。(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临江市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7. 促进乡镇客运站等多功能运营,利用乡镇客运站现有空间场地,加强与邮政快递企业合作,推动乡镇客运站由单一客乘功能向候客、充电、邮政、快递、农村物流、商贸等多功能运营方向发展。(市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临江市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打造多元化经营商业综合体
8. 推动客运站升级改造为城市旅游集散中心,支持客运站与旅行社等主体合作,为游客提供旅游票务预订、信息咨询等服务,完善客运站至旅游景区、景点的客运服务网络。(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 在保持客运站基本服务功能和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客运站充分挖掘自身商业价值,合理划分现有场站空间,开展农产品展销、商贸、电商销售、车辆清洁、委托安检等业务,以站促商、以商养站、站商融合,将客运站打造为多元化经营发展的商业综合体。(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鼓励客运站利用自身场地资源参与“旗E春城、旗动吉林”等绿色行动,向社会提供充换电等服务。(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落实财税土地支持政策
11. 客运站转型升级需要变更土地使用性质的,依法依规办理变更手续,并依照相关规定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客运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政府予以支持。落实用水、用热价格,执行与工业同价政策。(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税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统筹运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客运站提升综合服务品质,推动客运站高质量转型发展。对承担农村客运业务的客运站,可使用中央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对日常运营予以补助。(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 鼓励适当提高客运站容积率,增加一定比例的商业设施。客运站拓展综合服务功能和综合开发利用,依法享受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五年过渡期支持政策。(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 依法依规降低客运站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妥善解决欠薪欠保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完善政府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组建工作专班,明确部门职责,细化工作目标,建立督查落实机制,压紧压实部门责任,确保客运站转型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二)加大政策扶持,保障行业发展。进一步明确客运站的公共服务属性和公益性定位,结合财力和客运站经营状况,积极在用地、设施改造、人员安置、企业改制等方面给予支持,保障客运站基本运营。
(三)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加强客运站高质量转型发展政策措施的宣贯力度,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和疏导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畅通利益诉求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化解转型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