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临江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第一批)的通知(临政办函〔2025〕8号)
各乡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事业单位,中省直有关单位:
为规范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要求,《临江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目录》)已经市政府2025年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遵行。
一、严格遵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对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并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时,报告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的情况。
二、动态管理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根据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实际,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调整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调整。
三、切实履行重大行政决策职责
各决策承办单位、市司法局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初审:王传昱 复审:代朋 终审:王泽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