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行政执法主体名录库 |
发布时间:2020-08-18 信息发布人:临江市财政局 |
临江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登记表 机关(机构)名称 临江市财政局 办 公 地 址 站前街1号 法定代表人 张继华 投诉举报 电话 5223932 执法类型 财政行政 执法类别 法定执法 主体类型 行政机关 行政执法主要法律法规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17修正)》第三十六条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帐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帐。 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由国务院规定。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2019年修改版)》第三条 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领取由财政部统一规定样式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具体审批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确定。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可以依法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部门 法制 机构 审查 意见 审查意见: 审核人: 年 月 日 部门 领导 审核 意见 审核意见: 审核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政府 司法 机关 审核 意见 审核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 1.主体类型包括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受委托组织 2.执法类别包括:法定执法、委托执法、授权执法 附件2 临江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汇总表 序号 单位名称 主体类型 执法类别 备注 1 临江市财政局 行政机关 法定执法 备注: 1.主体类型包括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受委托组织 2.执法类别包括:法定执法、委托执法、授权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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