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环行审字〔2020〕18号 |
发布时间:2020-10-22 信息发布人:白山市生态环境局临江市分局 |
关于临江市万顺博鞋业有限公司年产300万 双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临环行审字〔2020〕18号 临江市万顺博鞋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临江市万顺博鞋业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双鞋建设项目审批请示》和委托吉林省晟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临江市万顺博鞋业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双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及专家审查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临江市建国街道五道阳岔,厂区东侧隔空地约30m为铁路,约45m为S303公路及山林地;南侧隔头道沟河约60m为农田及山林地;西侧为规划工业用地,约180m为头道沟河;北侧为规划工业用地,约320m为头道沟河,约350m为孤砬子村(约10户);东北侧隔铁路、公路约90m为农田及山林地,约230m为五道阳岔村(约45户)。项目占地面积42218m2,主要生产规模年产运动休闲鞋300万双。本项目只进行组装成型,不涉及皮革制造、印染、鞋底制造等生产环节。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1、本项目厂区废水包括施工期和营运期两部分。 (1)施工期用水主要严自建筑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临时旱厕,定期清掏。 (2)营运期主要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后与其余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厂区化粪池内,由罐车清抽运至临江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2、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施工运输扬尘和营运期生产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粉尘和厨房油烟。 (1)施工过程要及时洒水、以防起尘,设置围挡、临时堆土及苫盖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要求。 (2)本项目在生产车间产生的甲苯、非甲烷总烃挥发性有机废气和粉尘。有机废气采用集气装置+两级活性炭+UV光解装置进行处理;车间内产生的粉尘经集气装置+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全部由高15m气筒排放。 (3)厨房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经高于建筑物房顶排气筒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标准要求。 本项目生产采用电加热,冬季采暖不安装锅炉,采用水源热为主、电采暖为辅的方式。 3、本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施工期机械、建材运输和营运期运行设备。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设置隔声挡板,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标准限值;营运期噪声为项目投产各设备产生噪声,经采取消声、减震、降噪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及4b标准要求。 4、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建筑垃圾、边角废料、废包装物、生活垃圾、废活性炭、回收粉尘、餐厨垃圾(含隔油池废油)、废胶桶。施工建筑垃圾集中堆放、清运,送至建筑垃圾填埋场;边角废料、废包装袋、回收粉尘作为废品外卖;生活垃圾、废活性炭送垃圾填埋场处理;食堂餐厨垃圾(含隔油池废油)送当地餐厨垃圾处理单位处理;废胶桶在厂内危废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5、建设单位必须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和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6、你单位应依法申请排污许可证,投入运行前须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申报。 7、本项目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其它建议。 8、本批复只对《报告表》(报批版)中内容有效,如建设内容、地点、规模、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时,须向我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向我局环境监察部门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四、请临江市环境监察大队负责项目施工及运营期间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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