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专题专栏>临江市本级行政法信息公示>行政执法部门>环境保护局>事前公示 返回首页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临江市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
发布时间:2022-08-02     信息发布人:白山市生态环境局临江市分局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临江市分局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 

  

白山市生态环境局临江市分局党组书记、局长邹德敏 

  

按照会议安排,现将白山市生态环境局临江市分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措施和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学习,法治思维进一步强化。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适时开展交流研讨,强化理论武装,指导工作。结合生态环境重点工作,开展全市生态环境大练兵活动,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全省系统内执法、规范性文件培训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相关科室每周一召开一次生态环境专班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精准发力,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升。一是严格生态环境执法。2021年至今,行政处罚案件11起,处罚金额41.7万元。其中查封扣押1起、行政拘留案件1起,录入行政执法决定事后公示信息12项。二是深入落实双公示工作。截止目前,在信用中国网站录入行政审批项目3件,行政处罚7件,并及时准确上传了相关信息。三是大力开展执法检查行动。我局对全市硅藻土助滤剂行业下发《关于临江市工业园区硅藻土助滤剂行业煤气发生炉改造的通知》,对临江市辖区16户硅藻土助滤剂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维护开展专项检查。同时为加强危险废物管控,开展了2021年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专项检查,并抽查了产废单位23家。截止目前,共检查企业46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38人次。 

(三)提质增效,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一是落实“最多跑一次”和“放管服”改革要求,稳步推进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行“一条龙”服务。二是以省厅“环保之家进基层”活动为契机,及时帮助指导基层和企业解决困难问题,为企业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技术保障。三是开展环境执法案件事后监管工作,指导帮扶重点企业,为企业排忧解难。四是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工作。建立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明确落实到具体企业,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切实做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 

(四)多措并举,法治宣传进一步深化。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结合“6·5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宣传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围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专题,联合林业局森保大队、公安局、法院、学校、正阳社区开展了生态保护宣传工作;结合日常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和一线执法人员赴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向企业职工宣传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知识;邀请建国小学45名学生“零距离”参观环保设施,提升公众环保意识,营造全民参与生态环保浓厚氛围。 

二、存在问题 

目前,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不深不透,在深学细悟、融会贯通上还有差距。有的干部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法治意识不强,不能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律手段来管理和处理行政事务。二是在干部队伍建设方面仍存在短板。比如:人员配备不足,老龄化严重,缺乏法律专业人才和环境行政执法人(监察编制25人,在编在岗23人,其中55岁以上人员5人,无35岁以下人员,平均年龄46岁,为对应省厅市局工作另内设8个科室,10名监察编制人员混岗在其中,真正从事执法的人员仅有7名,需要承担全市314家固定污染源企业的监管任务及污染防治攻坚战、环保督察对全市统一监管任务,同时执法人员中缺少法律专业,环保专业人员,学历层次不高),目前监察编制仍处于冻结状态,下一步如何改革仍不明朗,人员仍得不到补充;缺少有针对性业务培训,尤其是执法人员的普法教育培训;面对新形势下环境执法监管工作任务,基层执法人员问责压力大,存在工作不够积极等问题。三是生态环境监管合力尚未真正形成。“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还没有真正落实到位,生态环境部门力量薄弱,但统一监管责任却逐年加大。四是生态环境普法宣传力度还需加强。重视的程度,覆盖面的广度,影响力的深度都需进一步提升。没有真正形成全社会都关注重视宣传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浓厚氛围。宣传形式仍较单一,政府各职能部门应形成合力,拓宽渠道,多样化地开展宣传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聚焦重点问题,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蓝天保卫战、扎实推进黑土地保卫战;围绕配合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工作,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检查,严格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二)强化法律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大对执法人员和法治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法律知识,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聘请第三方法律顾问参与到环境执法法律的运用中,大力提升相关工作人员法律运用能力。 

(三)拓宽宣传方式,注重法律宣传实效。开展多样的环境主题宣传活动,围绕环境质量巩固提升行动、执法专项行动、生态示范创建等重点工作,积极做好环境宣传报道,生动展示全系统工作特色和成效。 

  

  

  

  

  

 

初审:    复审:    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