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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和“首违不罚”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4     信息发布人:临江市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我局根据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印发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和“首违不罚”清单的通知》,结合实际编制了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以下简称“四张清单”)和“首违不罚”清单。执行中应注意以下要点。
  一、四张清单”和“首违不罚”清单编制实施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及行政执法实践进行调整。
  二、执行“四张清单”和“首违不罚”清单,应当坚持合法合理、公平公正、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确保查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
  三、列入“四张清单”和“首违不罚”清单情形的,应当结合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等因素,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行业特点、地方实际、主观过错、获利情况、相似违法行为罚款规定等因素,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农业农村部《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吉林省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综合判定。
  四、未列入“四张清单”情形“首违不罚”清单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农业农村部《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和《吉林省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综合判定。
  附件:1.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2.从轻处罚事项清单
        3.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4.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
        5.“首违不罚”清单

 

       附件1-5.docx

 

 

临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4日

 

初审:万雅彤    复审:杨承玉    终审:郭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