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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10     信息发布人:临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临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吉林省金越中介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2022、2023年连续两年未报送年度报告且至今未改正,通过登记住所亦无法取得联系。你公司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对你公司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因你公司通过登记住所无法联系、下落不明,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现通过发布公告方式告知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如你(单位)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临江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临江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联系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联系电话:  0439-6096627

联系地址: 临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临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0日

 
 
C:\fakepath\临市监罚字〔2024〕19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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