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积极回应当前广大家长对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优化学校教育服务,努力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现将《临江市中小学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以服务学生、家庭和社会为宗旨,以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落脚点,发挥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利用中小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为学生提供适合的课后服务帮助,切实解决家长无法按时接学生和课外负担过重的困难。
二、基本原则
自愿申报原则、科学管理原则、公益普惠原则、公开透明原则、保障安全原则。
三、具体安排
1.课后服务对象。课后服务主要对象为有课后服务需求的中小学生(幼儿)。
2.课后服务时间。学校课后服务时间一般为周一至周五(正常上课日)放学后。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学校具体课后服务时间由各学校(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3.课后服务活动内容。课后服务内容包括作业辅导、自主学习、体育、艺术、科普、课外阅读、研究性学习、拓展训练、娱乐游戏、兴趣小组或社团、志愿者活动等不同形式的学习和实践活动。
4.课后服务师资安排。课后服务师资主要由本校在职教师组成。同时还可以邀请科协、文联、群众艺术馆等文体单位或返聘退休教师、招募志愿者,一起参与课后服务工作。
5.课后服务班级及管理人员设置。课后服务每班学生人数原则上为幼儿园35人、小学45人、初中50人、高中55人,参与学校可根据学生实际采用跨年段、跨班级的形式组班,每班每节课至少配备1名专任老师。管理人员每6个班配备1名,对于不足6个班的学校可根据情况设1名管理人员;每增加6个班则增加1名管理员,增加班级数达不到6个班不增加管理人员。
6.课后托管服务的管理。课后托管服务时间段内学校必须安排中层以上干部值班,并对参与课后托管服务的教师进行考勤和管理。
四、规范课后服务的经费管理
1.服务人员补助标准。辅导教师每人每课时不超过90元,管理人员每人每天补助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2.每所义务段学校的财政补贴标准。市财政按全市义务段学校实际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数,每生每天4元的标准补贴20%,全年按200天服务时间计算。
五、主要程序
召开家长会;成立家长委员会;签订委托协议;制定经费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实行报备制度。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建立健全以学校(幼儿园)为主体、各职能部门联动参与的课后服务工作组织保障机制,强化对课后服务的组织、指导和监督。
(二)加强安全管理
要落实责任,强化活动场所、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
(三)加强监督检查
教育局要把课后服务作为重点工作纳入中小学校(幼儿园)考评体系,加强过程性监管、检查和指导。
(四)加强舆论宣传
要做好课后服务宣传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引导社会和家长充分理解,积极配合,主动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