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的通知》政策解读
临江市医疗保障局宣
一、基本政策
1、我市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组成。
2、参保范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和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组成。
二、基本人群
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
三、灵活就业人员
(一)缴费时间:
全市灵活就业医保参保人员:按相关文件要求,自2022年6月起,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调整,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1.未退休人员核定缴费时间为当月缴次月,即6月核定缴纳7月费款,依此类推。每月7-10日由医保部门批量核定缴费数据,每月11日至当月末为缴费时间。不再按年或半年核定缴费,请参保人及时缴费。
2.社保已退休需要办理一次性趸缴医保人员,因每月7-10日批量核定未退休人员的缴费数据,此期间不办理一次性趸缴补费业务,每月11日至次月6日正常办理。遇节假日办理时间顺延。
(二)缴费标准
1、职工:年社平79864.00元、月社平6655.33元(月社平上限:19965.99元、月社平下限:3993.20元)
2、灵活就业:缴费基数月社平6655.33元
四、城乡居民
1、参保人群: 我市辖区内未参加城镇职工和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的居民都可参保。
2、征收标准:

3、缴费时限及待遇享受
临江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预缴期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集中预缴期内完成居民医保缴费的(含新参保),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集中预缴期外参保缴费的,设置90日待遇等待期。
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和其他享受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的困难群体在集中预缴期外参保缴费的,不设待遇等待期。
4、新生儿参保缴费政策
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可由监护人使用新生儿本人真实姓名和有效身份证明按相关规定办理居民参保登记,按规定缴纳出生当年居民医保费后,自出生之日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出生90天后办理参保缴费的不享受以上政策,并按新参保居民设置待遇享受等待期。(在预缴期10月1日至12月31日内出生的新生儿,如需享受当年医保待遇,需缴纳当年医保费后方可享受当年医保待遇。)
5、参保登记流程
(一)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须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到临江市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办理参保登记;
(二)城乡低保人员到所在社区(村)认证后方可缴费;
(三)非本地户籍的须提供临江市居住证或居住证明。
五、缴费渠道
已办理参保登记的城乡居民可通过下列渠道缴费:
(一)微信缴费
参保居民可通过微信直接搜索“吉林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或直接到银行网点、医保大厅、税务大厅等正规场所,以及通过社区群、村民群等正规渠道扫描吉林税务社保缴费微信二维码为本人或他人缴费。

(二)支付宝缴费
参保居民可在支付宝直接搜索“吉林税务社保缴费”,或通过正规渠道扫描吉林税务社保缴费支付宝二维码为本人或他人缴费。

(三)银行缴费
参保居民也可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到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或税务局大厅窗口缴费。
临江市医疗保险经办中心 0439-5268872
临江市税务局 0439-511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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